武陵源新聞網3月12日訊(通訊員 曾芳芳)3月12日,筆者從武陵源區(qū)旅游局獲悉,張家界東方中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被處5000元罰款。這也是自去年十月《旅游法》頒布實施以來,,武陵源區(qū)旅游局針對旅行社采購不合格產品和服務開出的首張罰單,。
據了解,2013年12月30日,,武陵源區(qū)旅游局執(zhí)法人員進行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該旅行社行程單上注明的住宿酒店與游客實際入住酒店不一致。經查證,,該旅行社于2013年12月29日至30日安排游客實際入住的湘西明珠大酒店屬無證經營酒店,。此行為違反了《旅游法》第三十四條“旅行社組織旅游活動應當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的規(guī)定,根據《旅游法》第九十七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責令改正并處該旅行社5000元罰款,。
責任編輯:李平
來源:武陵源新聞網
作者:曾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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